一、继续教育对象
参加网上继续教育学习的对象是重庆市辖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解析: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对象主要为两类人员
1、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初级和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但目前在从事会计工作。
3、以上人员没有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应先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后(点击进入信息采集>>),方能上网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二、继续教育学分
每年继续教育必须完成专业科目60学分(含其他符合免学政策并已办理登记获得的学分),其中,必学课程学习不低于40学分。
三、疑问咨询
如果您对重庆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及学分有不懂的地方,请咨询属地财政局或重庆会计客服。